初级会计师《经济法基础》:劳动合同的效力
两种效力 | 要点 |
劳动合同的生效 | 1.双方协商一致 2.订立即生效:即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。 特殊:生效时间开始于鉴证、公证手续办理完毕之日。 |
无效劳动合同 | 1.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情形: (1)以欺诈、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,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; (2)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、排除劳动者权利的;(3)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。 |
2.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,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。 |
3.无效劳动合同法律后果 (1)无效劳动合同,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。 (2)劳动合同部分无效,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,其他部分仍然有效。 (3)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,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,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(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)。 |
时间:2012-06-23 责任编辑:youjun
【免责声明和版权说明】
本站部分信息来源于互联网,对转载的信息我们力求标明信息的出处,我们尊重作者的版权著作权,对我们转载的信息如有异议或有侵权或违法信息请及时联系我们,本站会立即删除,对原创内容我们愿意支付适当的稿酬,联系方式:邮件:
webmaster@jscj.com 电话:4008816886
课程推荐
- 初级会计职称特色班
- 初级会计职称精品班
- 初级会计职称实验班